宁波侦探: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
发布日期:2023-10-08浏览次数:197
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
在生活中,相信大家一般都是听说过的,财产纠纷实践是经常出现的,所以为了防止一般的因为遗产而发生纠纷,很多人老人会立遗嘱,甚至一些年轻人也开始立遗嘱。一般会把遗嘱进行公证,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高。那么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?下面诉宁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 一、遗瞩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1、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,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;申请表的内容包括: (1)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工作单位、住址等; (2)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; (3)提交材料的名称、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、地址; (4)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。 此外,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、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。 二、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、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。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、决定受理申请的,发给受理通知单,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。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,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。 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,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。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,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,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。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,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,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,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,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、月、日。 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,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,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,连同卷宗报批;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。 审批合格后,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,并不得涂改、挖补,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。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。 三、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。 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;必要时,也可由公证处发宁波婚外情调查取证送。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,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,并注明收到日期、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。 以上便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遗瞩公证需要哪些手续,立遗嘱可以有效的避免遗产纠纷的发生,在遗嘱进行公证的时候,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,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。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,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免费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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